南华县统计局
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楚政通〔2023〕10号)和《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通〔2023〕8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全县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初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五经普工作均写入了2024年度县委全会报告以及2023年度、2024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工作情况,先后12次组织召开了全县五经普领导小组会议、工作推进会议和工作调度会议等全县性会议对五经普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4月21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如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焕朝任常务副组长,8名县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27个县级部门为成员的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五经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五经普办)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为确保我县五经普工作落细、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10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物资到位、责任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并结合南华县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先后印发《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其内设工作组分组和职责分工的通知》《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流程及进度表》《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定期报告制度》《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联系乡镇和服务县级行业部门工作制度的通知》等工作制度,推动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规范化开展。按照省、州统一部署,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通过单位清查,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节点上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的一次重大县情县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431名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摸清了文化产业、数字经济、资源经济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县情,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四、确保数据质量
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对照省、州普查办的质量控制总体要求,结合全县实际,依法进行普查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确保普查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数据四级联审责任制,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南华县认真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按照分组交叉检查、州县共同参与、县级自检自查的方式,深入被州级抽中普查小区进行数据质量实地入户检查。期间,全县共完成3个抽选普查小区364户普查单位、12户个体经营户的数据质量检查工作,事后质量抽查主要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南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076户,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92.1%;产业活动单位5914户,与2018年末相比,增长142.4%;个体经营户22590户,与2018年末相比,增长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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