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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jgj-/2024-0827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市场监管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27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27日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设立企业经营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2024年度南华县市场监管局新设立企业经营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的规定,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年新设立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经营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现将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南华县洪永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南华县龙川镇兰华工艺品加工店等12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上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经营异常状态有异议的经营主体,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0内向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依法予以核实处理。对该决定不服的市场主体,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经营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附件:1.南华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

2.南华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名单。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南华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名单.xls
附件【南华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