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171701000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2号)精神,设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5、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8、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9、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
15、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16、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7、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18、负责知识产权职责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职责。
19、负责盐业执法职责。
2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党建、学思想,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筑牢党员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等重要学习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宣讲报告会1期参学人员50余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72名党员全覆盖参加培训。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综合实践能力。党委书记与各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23份,扛稳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1次,开展党性教育、党纪党规教育、作风建设教育各1次、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监管所长谈心谈话2次共30人次,开展年轻干部“清廉”教育活动1次4人次,开展树立良好家风教育系列活动1次68人次。观看警示教育5期,并结合实际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讲授专题廉政党课1次。开展“两个责任”约谈68人次。完成20个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和70名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抓好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
2、抓改革、强服务,激发市场活力。一是行政审批改革扎实推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变更登记时间压缩至0.25个工作日内,促进经营主体开办便利化。截至目前,全县净增经营主体4746户(其中:企业1768户、个体工商户294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户),完成净增经营主体奋斗目标任务4478户的105.98%;经营主体总量达到28441户(其中:企业6261户、个体工商户2162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9户),较上年末增长20.05%;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39.59户,千人拥有企业30.72户。二是强化经营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经营主体年报,2022年度企业年报率99.3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7.7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9.72%,综合年报公示率全州第1,受到州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制定2023年抽查事项计划108个,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2次,完成抽查计划方案122个,检查抽查对象1126户。归集公示信息2493条。三是知识产权服务稳步提升。商标注册申请量161件,注册量76件,有效注册量932件。新增实用新型专利43件,授权量达186件,新增外观设计专利3件,授权量达20件,新增发明专利1件,有效发明专利22件。
3、抓监管、严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强化行政执法。成立案审委员会,加强案件审核和执法检查,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在日常的案卷审核工作中,对执法程序、定性依据、处罚依据以及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共办理市场监管领域案件317件,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二是强化价格监管。重点推进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强化教育收费、规范快递行业市场、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殡葬业和经营性公墓价格监管。开展学校收费检查24户次、校外培训机构检查12户次、殡葬业价格检查6户次、经营性公墓经营单位4次、涉疫药品价格检查107户,野生菌美食节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3000余份。
4、抓安全、强保障,守护市场安全。一是食品安全防线更加牢固。稳步推进“食安心”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完成食品抽检1444批次,查处食品案件168件,收缴罚没款26.59万元。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年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调度会4次,压紧压实行业部门责任;按照州食安办各业态20%的要求,打造示范点位624个,重点示范引领项目4个,强化宣传营造创城氛围,共张贴食安创城宣传标语36条、宣传海报85个、宣传袋1900个;注重痕迹管理,归集档案资料六大类35个75项。二是药械安全监管更加深入。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加大“两品一械”案件查办力度提升整治效果。对全县110户药品零售企业、22户农村便民药柜,125家医疗机构、160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实现了全覆盖监督检查。以疫苗、特殊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网络销售、集贸市场、单体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民营医院等为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中药饮片摊点8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44份,查处药械化类案件73件,罚没款21.18万元。抽检医疗器械5批次、化妆品3批次、药品47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6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5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5例。三是特种设备监管更加安全。全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涉天然气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压力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0户次,检查特种设备210台,发现隐患37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9份,办理特种设备案件2件。四是产品质量监管更加严格。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监管,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强化监督抽查,完成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48批次,办理质量案件13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罚款12.97万元。开展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打击“非标地膜”护航春耕生产、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排查等专项整治。
5、抓维权,保民生,保障放心消费。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建立完善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商业街区、商场超市、市场等地宣传,提升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动员广大经营户申报“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二是深挖线索,积极维权。聚焦消费投诉热点,深入挖掘消费侵权线索,对消费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切的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收到12315投诉举报262件,争议金额17.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34万元;12345政府热线平台转办57件,在法定时限内均已办结。
6、抓责任,强担当,服从服务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全县爱国卫生、创文创卫、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文创卫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重点,强化监管,完善创建材料,确实抓实创文创卫各项工作,并取得成效。2023年完成了驻村工作队员的轮换,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大走访、大调查,干部职工赠予帮扶对象粮油160余件,价值1万余元,拨付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万元,向南华县精准防贫救助基金捐款7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股(监察室)、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协调股、企业(个体)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械保化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设10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包括:龙川市场监督管理所、雨露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一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罗武庄市场监督管理所、红土坡市场监督管理所、五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马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兔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895079.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14263.66元,占总收入的95.7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0816.01元,占总收入的4.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91428.52元,下降3.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7464.82元,增长3.8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158893.34元,下降62.9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减少7人,人员工资及缴费减少。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中央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943654.82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5245.6元,占总支出的91.54%;项目支出1348409.22元,占总支出的8.4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55066.25元,下降5.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7616.99元,下降2.65%;项目支出减少457449.26元,下降25.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减少7人,基本支出减少。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中央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9524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59682.9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562.61元,占基本支出的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8409.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市场监管执法办案项目支出333659.09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2、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1643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等。3、中央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资金支出55998.54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4、州烟草公司拨入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经费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烟草市场管理工作。5、制式服装及标志采购项目支出16069.4元,主要用于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6、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5423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7、公益性人员岗位工资及社保补贴支出447959.19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人员岗位工资及社保补贴。8、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19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工业产品抽检、监督检查工作。9、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经费50000元,直接兑付给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县级药品安全监管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11、县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026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与上年相比增加321361.48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2022年1至12月绩效工资用财政预算资金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3735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9%。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和机关运行费用;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428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1%。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667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支付贷免扶补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8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元,决算为104883.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79999.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248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73%,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88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元,支出决算为104883.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79999.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248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907.83元,增长2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999.83元,增长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元,下降0.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车况一年不如一年,修理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保障南华县辖区内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9批次),接待人次2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9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局开展督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3980.67元,比上年减少48269.33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比上年减少7人,机关运行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490028.46元,其中,流动资产69964.99元,固定资产6420063.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7916.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3635.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18758.8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609.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609.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3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3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位于南华县龙川镇文明路148号及南街的5幢房产(账面原值2616399.8元)于2017年10月拆除,因手续不齐全,到目前未作下账处理。
(二)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办公楼(位于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54号,县安监局、科技局原办公楼)1幢,因无相关手续,到目前在我局会计账和资产管理系统里均没有入账。
(三)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确保现办公楼能正常办公使用,对现办公楼进行了维修改造及院内附属设施建设,总投资2765687.93元,工程及付款均于2018年12月完成。但因该房产无法入账,到目此部分支出也没有增加该办公用房价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17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