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5701000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规范,并依法进行管理。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类艺术种类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
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2)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参与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法规股。所属部门1个,分别是: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各乡镇规划项目库为基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与资金,努力改善我县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打牢发展基础。加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和农村文化活动室、文体活动广场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县图书馆、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评估定级工作,迎接国家、省、州评估定级检查验收。积极争取组织实施乡镇、村(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和健身场地项目,进一步改善群众文体活动条件。
(二)抓实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南华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办法》、《南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抓实群众性文化赛事活动。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积极举办适宜各类人群的文化活动,提高活动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做好中国·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及乡镇职工运动会等相关赛事工作,进一步繁荣广大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参与省、州文体活动及赛事。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抓实文艺创作。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成果,巩固提升演艺公司改革成果,鼓励民办机构开办文艺培训和商业演出,支持企业开展艺术性、观赏性较强的宣传促销活动;强化省、州《关于加强文艺工作实施意见》的学习,完善县文化馆、演艺公司创作采风机制,做好艺术创作生产,为参加各类赛事活动做好新剧节目的储备;继续加强农村业余文艺队的组建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业余文艺队痕迹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加强乡土人才的挖掘工作;
(五)抓实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做好非遗培训、宣传、挖掘、整理、申报等工作;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馆藏文物档案等基础工作。
(六)依法监管,全力维护社会文化市场安全稳定。继续加强对网吧、文化经营市场的安全管理,完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坚决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电子游艺室开展赌博性质的经营活动等违法经营行为,做好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和防艾宣传检查,杜绝文化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视群众举报,多部门统一协调,集中执法力量,联合监管,各负其责,对各类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开拓创新,全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把培育发展文化旅游要素企业作为重点,强化招商引资,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着力增加文化旅游产业总量、提高质量;继续紧紧围绕“野生菌王国”和“生态美食县”两大品牌,扎实做好教育培训、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宣传促销等工作,在提升接待水平、聚集人气上下功夫,确保文化旅游产业平稳增长。
(八)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大局,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组织、促发展”为抓手,以“建制度强管理、强组织治软散、增活力促发展”为总体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落实,认真抓好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以有力的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大力气配合乡镇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以班子协力带队伍为示范,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建设,重点对少数同志进行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及工作责任感等方面的教育管理,推动全县文化、旅游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9709940.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09940.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420637.27元,增长198.8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030000.89元,下降-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除财政拨款以外的直拨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9746853.28元。其中:基本支出7350432.73元,占总支出的18.49%;项目支出32396420.55元,占总支出的81.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630332.89元,增长132.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729.93元,增长降0.87%;项目支出增加22566602.96元,增长229.5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除财政拨款以外的直拨资金,故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50432.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72732.83元,占基本支出的9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699.90元,占基本支出的5.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96420.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设备更新采购费)补助资金1400.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设备更新采购费;
2.2024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专项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3.2024年免费开放(州级)补助资金14580.00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日常支出;
4.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补助项目4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古建筑消防器材购置;
5.2024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书香楚雄”系列新型文化空间打造)补助资金350000.00元,主要用于“书香楚雄”系列新型文化空间打造;
6.2024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579181.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
7. 三区人才专项经费45612.24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人员办公费和日常差旅费支出;
8. 2024年免费开放(中央)补助项目资金515881.27元;主要用于2024年免费开放日常支出;
9. 2024年免费开放(省级)补助项目资金85661.21元,主要用于2024年免费开放日常支出;
10. 2024年省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经费74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补助;
11. 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467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设计费;
12. 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彝绣产业巩固提升项)资金700000.00元,主要用于彝绣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建设;
13.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5000.00元,主要用于彝绣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建设;
14. 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32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15.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彝绣产业项目)补助专项经费654807.34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彝绣产业项目建设;
16. 两馆一中心规划设计专项经费263784.95元, 主要用于两馆一中心规划设计费;
17. 新剧目创作经费354620.00元,主要用于新剧目创作和开展文艺演出;
18. 彝绣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专项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彝绣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19. 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彝绣产业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499000.00元,主要用于彝绣产业项目舞台设备购置;
20. 县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专项资金14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县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补助;
21.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策划;
2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4年定点帮扶专项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彝绣文化产业发展;
23. 南华彝绣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专项资金25210000.00元,主要用于南华彝绣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24. 群众文化活动专项经费32892.54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50175.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85%。与上年相比增加1085441.46元,增长8.25%,完成年初预算的184.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6376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9%,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关运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增资及由于年初财政预算不足,年中增加预算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713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增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029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增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93580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项目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预算不足,年中增加预算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31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元,决算为6799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90元,下降0.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12%,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7999.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90元,下降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999.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2.90元,下降0.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99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90元,下降0.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799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内控制度》要求,严格控制机运行经费的支出,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2.90元,下降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999.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内控制度》要求,严格控制机运行经费的支出,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699.90元,比上年减少35542.48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内控制度》要求,严格控制机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4036534.5元,其中,流动资产631969.43元,固定资产13404565.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8720.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4596.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