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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lyj-/2024-1001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5701000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文化、旅游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规范,并依法进行管理。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业发展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类艺术种类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

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2)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参与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各乡镇规划项目库为基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与资金,努力改善我县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打牢发展基础。加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和农村文化活动室、文体活动广场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县图书馆、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评估定级工作,迎接国家、省、州评估定级检查验收。积极争取组织实施乡镇、村(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和健身场地项目,进一步改善群众文体活动条件。

(2)抓实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南华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办法》、《南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抓实群众性文化赛事活动。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积极举办适宜各类人群的文化活动,提高活动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做好中国·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及乡镇职工运动会等相关赛事工作,进一步繁荣广大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参与省、州文体活动及赛事。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抓实文艺创作。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成果,巩固提升演艺公司改革成果,鼓励民办机构开办文艺培训和商业演出,支持企业开展艺术性、观赏性较强的宣传促销活动;强化省、州《关于加强文艺工作实施意见》的学习,完善县文化馆、演艺公司创作采风机制,做好艺术创作生产,为参加各类赛事活动做好新剧节目的储备;继续加强农村业余文艺队的组建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业余文艺队痕迹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加强乡土人才的挖掘工作;

(5)抓实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做好非遗培训、宣传、挖掘、整理、申报等工作;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馆藏文物档案等基础工作。

(6)依法监管,全力维护社会文化市场安全稳定。继续加强对网吧、文化经营市场的安全管理,完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坚决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电子游艺室开展赌博性质的经营活动等违法经营行为,做好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和防艾宣传检查,杜绝文化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视群众举报,多部门统一协调,集中执法力量,联合监管,各负其责,对各类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开拓创新,全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把培育发展文化旅游要素企业作为重点,强化招商引资,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着力增加文化旅游产业总量、提高质量;继续紧紧围绕“野生菌王国”和“生态美食县”两大品牌,扎实做好教育培训、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宣传促销等工作,在提升接待水平、聚集人气上下功夫,确保文化旅游产业平稳增长。

(8)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大局,以“抓班子、带队伍、强组织、促发展”为抓手,以“建制度强管理、强组织治软散、增活力促发展”为总体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落实,认真抓好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以有力的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大力气配合乡镇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以班子协力带队伍为示范,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建设,重点对少数同志进行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及工作责任感等方面的教育管理,推动全县文化、旅游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法规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19303.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89302.80元,占总收入的76.73%;其他收入4030000.89元,占总收入的23.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41980.66元,增长27.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9979.77元,增长22.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彝绣产业的增加力度;其他收入增加1312000.89元,增长48.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东南大学增加了彝绣产业的扶持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116520.39元。其中:基本支出7286702.80元,占总支出的42.57%;项目支出9829817.59元,占总支出的57.43%。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69757.71元,增长80.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彝绣产业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0058.77元,增长11.9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增资;项目支出增加4989698.94元,增长103.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彝绣产业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86702.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44545.38元,占基本支出的95.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2157.42元,占基本支出的4.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29817.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龙川江沿岸旅游划规编制费500000.00元;

2. 两馆一中心规划设计专项经费61007.2元;

3. 鹦鹉山规划设计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2800.00元;

4. 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0000.00元;

5. 彝绣帮扶车间绣娘技能培训及提升改造专项经费133193.40元;

6. “菌临天下”编印专项资金70000.00元;

7. 新剧(节)目展演活动补助专项经费119300.00元;

8. 演艺公司合同工工资、新剧目创作以及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专项资金108000.00元;

9. 南大学2023年定点帮扶南华县彝绣产业推广提升项目专项资金377107.46元;

10. 彝族火把节“印象楚雄”花车巡游工作经费156000.00元;

11. 网吧义务监督人员专项资金7200.00元;

12. 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专班工作经费69948.00元;

13. 彝族刺绣产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107730.00元;

14. 南华县彝绣产业补助经费2396994.26元;

15. 彝绣产业发展补助经费903005.74元;

16. 县级免费开放经费39420.00元;

17. 国有文艺院团演出排练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及设备购置专项资金80000.00元;

18. 楚雄州文化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工作)专项经费50,000.00元;

19. 楚雄州文化项目(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14580.00元;

20. 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

21. 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经费105000.00元;

22.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经费76000.00元;

23. 文化人才专项经费资金22882.00元;

24. 南华凤山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1000000.00元;

25. 免费开放(中央)补助专项资金619796.53元;

26.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进乡村)专项资金300,000.00元;

27. 创意文旅项目等旅游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00000元;

28.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专项资金35000.00元;

29. 云南省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专项资金43100.00元;

30. 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24153.00元;

31.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资金)专项补助资金55000.00元;

32. 公共安全业务补助专项经费20000.00元;

33.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素分配)专项资金482600.00元;

34.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督查激励奖励资金)专项资金300000.00元;

35.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100000.00元;

36. 南大学2023年定点帮扶南华县彝绣产业基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64734.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1%。与上年相比增加3117358.1元,增长31.03%,主要原因是东南大学增加了彝绣产业的扶持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54633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1%。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19346.72元、商品服务支出2241268.9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8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648820.00元、对企业补助1743100.00元。主要是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办公经费、项目建设及对企业补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140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2%,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458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支出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用于彝乡产业扶持;

5.住房保障(类)支出4324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交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决算为67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44.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38000.00 元,决算为 377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76%,完成年初预算的 99.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7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 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7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格控制接待费,导致决算小于支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67.77元,减少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7.77元,减少1.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157.42元,比上年减少25875.44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完善了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4905255.02元,其中,流动资产1146093.3元,固定资产13759161.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163859.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633747.7元。划拨房屋建筑物2527平方米,账面原值34000000.00元;划拨固定资产通用设备210件,账面价值633747.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400235701111



附件【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0109302599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