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文件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工作要求,南华县全面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形成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现对《关于划定南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包括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起草说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示意图、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南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nnh.gov.cn)
三、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四、参与方式: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五、邮寄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屯路8号南华县水务局;邮编:675200(请在信封上注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示”字样)
六、电子邮箱地址:nhxslj@163.com
附件:1.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起草说明
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示意图
3.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南华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19日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