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 南华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强制 >> 正文
索  引  号:nhxncj/2025-003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五顶山乡某兽药经营店经营劣兽药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生效日期:

南华县五顶山乡某兽药经营店经营劣兽药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2025年11月25日,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在五顶山乡开展检查时发现某兽药经营店经营的兽药土霉素片超过保质期。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认定此种过期兽药为劣兽药。

该店经营劣兽药,该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并参照《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180号)第11条第三项之规定予以行政裁量,本机关责令该经营店立即停止经营劣兽药的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劣兽药、罚款237.5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