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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ncj/2025-0024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2024年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生效日期:

南华县2024年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现将南华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南华县农业农村于2025年10月20日组织业务人员对该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组织方式是组织业务人员到实地查看内业资料和外业方面各农业主体省州县重点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情况,主要是查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补助环节、项目完成情况、资金管理支付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按各个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分值进行自评分值计算,确定项目自评值。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和内容

1.南华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

根据省州关于认定2024年省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云农产协〔2023〕3号)(楚农产〔2023〕1号)和南华县2024年县级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通报(南农产办〔2024〕2号)文件,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的批复(南政复〔2024〕44号)要求,以及《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4〕45号)文件精神,拟实施南华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用于2023年认定的4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个州级农业龙头企业、10个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共实施兑现农业龙头企业考核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00万元;以上资金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生产发展,不能挪作他用。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对考评分在80分以上2024年实施兑现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考核以奖代补扶持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经过乡镇推荐自评,实地考评打分,通过县级审定确定的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南华县伟光种养殖场(龙川镇)、南华县恒远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龙川镇)、南华县万华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五街镇)、南华县鸿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五街镇)4户企业各15万元;州级:云南华禄商贸有限公司(沙桥镇)、南华县华牧商贸有限公司(龙川镇)、南华县恒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五顶山乡)、南华县顺峰红商贸有限公司(五街镇)、南华县雄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龙川镇)5户企业各5万元;县级:南华自然之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龙川)、南华县楚彝农食品有限公司(沙桥)、南华鑫地种养殖有限公司(雨露)、南华县银春农副产品收购店(五街)、云南盈豚农牧有限公司(红土坡)、西里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土坡)、南华县建章农产品经营部(马街)、南华县兔街镇周仁农产品交易中心(兔街)、南华县彝乡茶叶有限公司(兔街)10户企业各1.5万元;合计补助资金100万元。

此次兑现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00万元,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产业,不能挪作他用。

(二)资金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

(1)南华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

根据《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5〕21号)及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拟实施南华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

2.资金支持环节

用于2023年认定的4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个州级农业龙头企业、2024年认定的10个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共实施兑现农业龙头企业考核以奖代补扶持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3.资金支出情况

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已支付兑付2023年认定的4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个州级农业龙头企业、2024年认定9个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共实施兑现农业龙头企业考核以奖代补扶持资金98.5万元(南华县兔街镇周仁农产品交易中心因企业已注销未兑付资金1.5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5〕21号)下达资金100万元,拟实施南华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

用于2023年认定的4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个州级农业龙头企业、2024年认定的10个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共实施兑现农业龙头企业考核以奖代补扶持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已兑现农业龙头企业考核以奖代补扶持资金98.5万元(南华县兔街镇周仁农产品交易中心因企业已注销未兑付资金1.5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南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收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公示,项目实施监管,项目资金的拨付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的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复,然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告后即可进行实施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总体目标预期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根据《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5〕21号)下达资金100万元,拟实施南华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

经过乡镇自评、实地考评和县级审定和省州认定程序,确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4个、州级5个、县级9个共补助以奖代补扶持项目资金98.5万元。

2.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全县19个省、州、县重点龙头企业补助以奖代补扶持项目资金兑付工作;补助资金计划兑付率100%。

②时效指标:对重点龙头企业补助以奖代补扶持项目资金兑付工作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4个月)。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通过重点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达100%。

(3)满意度指标。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80%。

(二)各项目绩效指标进展分析和完成情况

1.资金执行情况。全年资金预算100万元,实际支付资金98.5万元资金执行情况。暂未支付资金1.5万元,资金支付执行率为98.5%,总分10分,自评得分9.8分。

2.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①计划完成全县19个省、州、县重点龙头企业补助以奖代补扶持项目资金兑付工作;实际完成18户,总分25分,自评得分24分;②补助资金兑付率计划100%,实际完成98.5%,总分15分,实际自评分14分。小计自评分38分。(2)时效指标:计划完成时限4个月,实际已超时,总分10分,自评分9.0分。总计自评分47分。

3.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4.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受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满意度≧90%,实际为90%,总分20分,自评分20分。

该项目绩效目标总分100分,自评分为96.8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项目实施后续工作资料;二是对项目工作中存的问题要加以改进和补充完善。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无。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南华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奖代补扶持项目


主管部门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市场信息股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98.5

10

98.5%

9.8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

100

98.5

98.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兑付2023年认定的4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个州级农业龙头企业、10个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共实施兑现农业龙头企业考核以奖代补扶持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至今已兑付18户经营主体奖补资金98.5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2023年已获得省级、州级农业龙头企业和2024年考核县级龙头企业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户)

19户

18户

25

24

还有1户未兑付(不必要兑付),扣1分































补助资金兑付率100%

100%

98.5

15

14

还有1.5万元未支付,扣1分

质量指标

指标 1:






指标 2:






……






时效指标

指标 1:任务完成时期(月)

4

5

10

9


指标 2:






……






成本指标

指标 1:






指标 2: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 1:






指标 2:






……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20

20


指标 2:






……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 1:






指标 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 1:






指标 2:






……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受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满意度(%)

90%

90%

20

20


指标 2: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总分

100

96.8

(自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