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受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违章处理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引领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中心工作,聚焦核心任务,秉持拼搏进取、奋勇争先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队伍与组织建设,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2024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三)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切实加强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
(六)规范单位内部管理
(七)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755635.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5635.24元,占总收入的95.6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3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010.87元,增长3.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989.13元,下降0.72%;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0元,增长500.00%。主要原因是:(1)2023年我单位有1名退休职工病故,丧葬抚恤费支出234,059.60元,2024年无此情况;(2)2024年其他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增加1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775927.10元。其中:基本支出2635635.24元,占总支出的94.95%;项目支出140291.86元,占总支出的5.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565.84元,增长3.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989.13元,下降0.72%;项目支出增加121554.97元,增长648.75%。主要原因是:(1)2023年我单位有1名退休职工病故,丧葬抚恤费支出234,059.60元,2024年无此情况;(2)2024年度单位实施的项目大幅增加,项目经费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5635.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3358.88元,占基本支出的9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276.36元,占基本支出的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291.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南华县财政局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1666.2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5635.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5%。与上年相比减少18989.13元,下降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13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694.08元、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127435.80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8301.1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37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889.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257.30元、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费缴费支出522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基数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94643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1687754.46元,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58676.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晋级晋档,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0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7069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50.00元,支出决算为25339.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5元,下降0.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310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元,决算为223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55元,增长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00元,下降2.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2.00元,下降2.7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到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276.36元,比上年减少17152.52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门关于压缩一般公用经费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8060.29元、劳务费35260.31元、电信服务费11399.40元、差旅费2991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01.36元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资产总额314156.96元,其中,流动资产63339.07元,固定资产250814.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934.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772.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10.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61.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4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4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为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所属单位,无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故为空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我部门为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所属单位,无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故为空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