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索  引  号:nhxcxjsj/2025-0002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生效日期:

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 果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南住建行处决字〔2025〕第NH00000921号

黄永鹏毁损城市树木案

罚款

运输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城镇规划区禁止下列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侵占、毁损公共绿地、树木、水体、绿化设施”的规定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处罚: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黄永鹏

200元

2025.09.8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