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7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分配保障性住房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2、负责县城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道路、各种地下管道管线、电力走廊的规划控制;负责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和广场、雕塑及建筑物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效能监察;指导村庄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小集镇、乡镇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3、承担县城建设投资融资管理职责。负责城建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4、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验收合格证;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建筑业、建筑安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建筑设计、项目报建、建设定额、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
5、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拟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6、承担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容市貌综合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综合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责。
7、承办南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监督股、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燃气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2.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
3.南华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4.南华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5.南华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6.南华县城市建设管理运行服务中心。
纳入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主管部门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推进干部调优提质,制定工作比拼“红白榜”制度,开展“四提四做”解放思想大讨论,为推动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着力规范建筑市场运行管理。建筑企业增92家达678家,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新增1家达21家,建筑业产值131.91亿元,同比增长15.72%。
(三)着力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放房地产预售许可证8个,预售总面积106661.89㎡,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5550.77㎡,成交金额36658.05万元。加强物业监管,建立“12345”物业服务和“1+N”物业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创新“3+3+3”社区治理工作机制,物业评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着力推动城市品质提升。打通南街等6条“断头路”,野生菌产业园区道路建成通车;新建排水管网29公里、污水管网20公里、燃气管道2.4千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老旧小区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完成排水管网GIS信息化系统主体建设,排查县城排水管道80公里;安装隔离护栏花箱3.5公里,新建口袋公园8个,打造南街、滨河大道延长线特色景观1.3千米,新增城市绿地10.9万平方米,创建省级绿美社区2个。推进龙泉路照明改造,商铺门头亮化改造56块、广告牌备案112户,制作发光广告牌98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335份,拆除安全隐患广告招牌98块约3400㎡;认真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集中整治“六乱”行为,对街道进行补绿复壮,切实提升城市街道秩序和颜值,共整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占乱摆、乱拉乱接、乱贴乱画行为19000余起,打造龙坪路示范道路、平安街示范街区、龙城花园三期示范小区,安装立式灭烟器40只,安装“千里眼”摄像头260余个,抓好34座公厕管理,市政路灯亮灯率97%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100%。
(五)加强老旧小区和保障房管理。改造老旧小区10个188户,建成保租房260套,100套人才公寓项目已完成用地手续及选址规划和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清退(含主动退房)保障房租户395户,完成3868户续租审核及房屋合同更换,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761.6万元,组织申报3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670户,发放租赁补贴670户60.33万元,完成实物配租301户;完成8套城市危旧房改造。
(六)着力加强村镇建设。投入资金100.5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9户、农房抗震改造6户,完成脱贫户房屋信息排查;完成《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实施9个乡镇村镇生活垃圾、8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投入运行,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镇区、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处理率100%;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处理率75%。
(七)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录入自建房57618栋,排查整治市政设施隐患355项,全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65,659,108.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659,108.65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1,077,069.23元,增长311.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707,492.00元,增长401.70%;其他收入减少11,630,422.77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较多,其中国债项目资金和偿还债务资金占比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64,180,287.26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2,857.87元,占总支出的5.18%;项目支出250,507,429.39元,占总支出的94.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7,626,382.19元,增长296.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0,311.33元,下降0.51%;项目支出增加197,696,693.52元,增长374.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争取项目资金较多,其中国债项目资金和偿还债务资金支出占比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72,857.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98,886.22元,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3,971.65元,占基本支出的4.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507,429.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197,9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用途情况如下:
1.一般公用经费1,045,425.94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城市管理维护项目经费11,632,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管理维护费、路灯电费等。
3.污水处理费及代征手续费4,831,585.28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及代征手续费。
4.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7,563,604.56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维护费用。
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6.项目前期费3,994,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市政建设项目的前期费。
7.建设项目工程资金220,434,713.61元,主要用于支付市政建设项目及乡镇两污建设项目工程款、土地费、相关税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71,222.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54%。与上年相比增加99,669,273.23元,增长319.43%,完成年初预算的740.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争取项目资金较多,其中国债项目资金和偿还债务资金支出占比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6,81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完成年初预算的97.20%。
9.卫生健康支出支出789,74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
10.节能环保支出3,497,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99,776,22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4%,完成年初预算的783.57%。
12.农林水支出4,7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19,410,5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3%,完成年初预算的2471.63%。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5,523.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000.35元,下降28.3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25,633.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31%,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19,8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69%,完成年初预算的60.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81.35元,下降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419.00元,下降40.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3,419.00元,下降40.2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523.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000.35元,下降28.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25,633.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19,8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3,419.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81.35元,下降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419.00元,下降40.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3,419.00元,下降40.2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3,419.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971.65元,比上年减少10,541.07 元,下降1.54%,减幅较小。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9,000.00元、水费5,0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60,000.00元、物业管理费30,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9,890.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00元、工会经费1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33.65元、其他交通费用250,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7,99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276,655,318.82元,其中,流动资产13,822,990.86元,固定资产634,595.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798,280,038.42 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 463,917,694.09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860,076.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2,558.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91.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3.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91.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891.6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除人员支出以外的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400733301111
滇公网安备53232402000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