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801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31人,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08.79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270人,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773.04元/人·年。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47人,农村特困人员647人,供养标准为968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63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545.73元/人次。
南华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