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底:
1.全县共有低保对象860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09人,保障标准为768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24.03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8091人,保障标准为7008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906.03元/人·年。
2.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56人,农村特困人员656人,供养标准为999元/人·月。
3.全县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29人,平均救助水平为672.49元/人。
南华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