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
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云民发〔2022〕2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
2.各行业系统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云南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清单
(共2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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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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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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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用途
(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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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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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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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格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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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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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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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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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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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规划许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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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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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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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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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行业系统取消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
(共1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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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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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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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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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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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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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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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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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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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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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