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华县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发挥了国有资产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的功效。
一是压实资产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强化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南华县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对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对外投资管理、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等资产管理作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及时召开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进行学习解读,让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国有资产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严格资产基础信息的录入与变更,强化信息资料的审核,做好资产月报、年报决算及常规工作。四是严格资产处置。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南华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对资产处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2021年度全县审批处置资产2182.5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12.93万元,专用设备428.94万元,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34.29万元,车辆227.98万元,房屋76.5万元,无形资产34.28万元,划转资产767.6万元。五是加强日常监督。结合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全县各单位对房屋及构筑物出租、出借、账实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在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审计等发现反馈的问题,及时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整改落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