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18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政办电〔2018〕67号)精神,按照《南华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评选出了南华县信用乡镇,并经南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授予沙桥镇、雨露乡、五街镇、兔街镇为“信用乡(镇)”,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南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中国人民银行南华县支行,联系电话:0878-7223131,0878-7222829(传真)。
南华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