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治理淘汰黄标车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楚雄州营运黄标车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办法》及省、州、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型:黄标车
本通告所称黄标车,是指新车定型时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污染浓度高、污染危害大,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淘汰的机动车。
二、禁行区域和时段
(一)南华县城区:东至老红山、西至秋木园、南至龙宝山庄、北至广大铁路桥。
(二)沪瑞线(G320国道)南华县境内、永景线南华县境内、南大线南华县境内道路。
(三)禁行区域道路内,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
三、法律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黄标车区域禁行要求,设置“禁止黄标车辆驶入”禁令标志,黄标车违反本通告驶入禁行区域道路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