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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 公示(2018)第10号


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何应荣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何应荣,男,1979年12月生,云南云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员工,该员工于2017年5月18日17时左右,在南华县龙川镇岔河民族特色村工地更换吊柱头时不慎被角磨机割伤右手手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该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2585。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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