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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南华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部分款项公示


日期:2018年07月21日   作者:南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自2015年7月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承办企业强化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同心协力共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基本完成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各项目标任务。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12月4日委托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对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括:南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南华县电子商务物流分拨中心、南华县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南华县腾龙物流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物流配送车,南华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南华县物流信息平台;普及培训、技能培训)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验收。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6月3日出具验收《关于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验收报告》,验收结论经2018年6月4日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根据验收结论拟拨付南华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办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装修改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部分款项。

一、电子商务服务站。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5﹞86号)“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实行全额补助。单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单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不超过3万元。”的规定和《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验收报告》出具的“南华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施的南华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100个,经验收小组进行核查,确认该项目合格”验收结论。此次拟拨付服务站建设装修施工款22.29万元。

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5﹞86号)“县(市)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求。⑴县(市)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有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上平台,支持多平台销售;”的规定和《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第三条“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甲乙双方合作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投入运营以后,由乙方提出项目资金补助申请,甲方审核验收后全额补助给乙方,其中软件建设给予50万元”约定,《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验收报告》“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完善,运营情况良好;根据项目建设整体情况得出结论:公共服务平台验收合格;”的验收结论,应付该公司50万元,已预拨40万元,此次拟拨付尾款10万元。

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装修改造。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5﹞86号)“县(市)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补助标准。县(市)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给予全额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其中,运营维护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规定和《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甲乙双方合作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投入运营以后,由乙方提出项目资金补助申请,甲方审核验收后全额补助给乙方,”及《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验收报告》“经验收人员调查了解,南华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南华县电子商务广场线下展示中心、南华县电子商务广场人才培训中心、南华县电子商务广场孵化中心及南华县电子商务广场后期制作四个板块组成,投资总额为131.066872万元,为验收最终确认金额。根据验收标准及要求,经专家组对‘南华县公共服务中心’实地核查,得出结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合格”的结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31.066872万元。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5﹞86号)“对县(市)政府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提供仓储、集配等公共服务而投资建设改造的物流配送中心(不含土地购置费),可全额补助。建设改造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单个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规定和《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验收报告》“南华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华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南华县物流分拨中心进行改造装修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并取得华中基审南华字﹝2016﹞06号《南华县电子商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报告》,报告列示结算价为49.769714万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装修改造合计投资180.836586万元,已预拨141万元,此次拟拨付39.836586万元。

以上拟拨付款项合计72.126586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18年7月21日—7月27日。

对该项资金使用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7222133

南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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