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王天虎等2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南华县永顺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王天虎、男、汉族,1972年10月生。2019年11月26日上午11时35分左右,王天虎在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箐矿井+2110水平11111采煤工作面搬运材料时,不小心触碰到正在运转的风机导致右手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云南阳睿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南华县黑泥田水库枢纽工程)员工任贵聪、男、汉族,1972年8月生。2019年12月18日上午8时左右,任贵聪在南华县黑泥田水库项目工程弃渣场施工道路上因车辆发生侧翻导致右腿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2585。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