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县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一部手机抗疫情”扫码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村民小组、县乡村体温监测点、高铁站、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工地、居民区、小区等人员流动和活动的所有公共场所必须按照要求开展“一部手机抗疫情”扫码登记工作。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所管辖行业、单位的“一部手机抗疫情”扫码登记工作。
三、各小区“一部手机抗疫情”扫码登记工作由摸底排查责任单位负责落实。
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使用微信扫描“云南抗疫情”二维码出入公共场所,首次扫码时,需对手机号进行验证,短信免费。
五、公共场所人员出入如有扫码遗漏,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拒不配合扫码出入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疫情就是命令,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配合扫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