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城区西片棚户区改造期间南北向道路的通行压力,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就南华县城区部分路段限制交通措施及变更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由十字街至北门外解除单向通行措施,暂时变更为双向通行,允许车辆南北向双向通行。
二、临时双向通行期间,北街全路段禁止停车。
三、行经北街道路的车辆必须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为便于广大驾驶人朋友识别此路段恢复双向通行,特在路段两端设置"双向交通警告标志”,请驾驶人朋友注意对向来车。
本通告自2019年11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