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杨祖荣同志的视同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杨祖荣,男、汉族,1968年12月生,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人。2019年7月19日上午9时左右,杨祖荣按照单位的安排,到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扩建项目工地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县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经过检查发现杨祖荣已无生命体征,于2019年7月19日12时5分宣布死亡,死亡原因诊断为:呼吸循环衰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视同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2585。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