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为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确保道路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商住小区龙旗路、龙兴路、文龙路、龙昌路设置为交通严管路段。具体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一)龙旗路:龙泉路与龙旗路交叉口—龙城大道与龙旗路交叉口(全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二)龙兴路: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文龙路与龙兴路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仁和三院与龙兴路交叉口—龙海路与龙兴路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三)文龙路:龙兴路与文龙路交叉口—东河路与文龙路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四)龙昌路:龙旗五组创安室与龙昌路交叉口—龙昌路交叉口与龙坪路交叉口(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二、管理措施
(一)执法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与电子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严管路段进行严格管理。
(二)在上述严管路段占道停放的机动车,执法部门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对车辆驾驶人处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对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车辆,将依法进行拖移。
三、管理说明
(一)在下步管理工作中,对上述路段涉及路网改造及其他因素需要调整的,执法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有交通标志标牌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以现行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牌内容为准,对此不再另行通告。
(二)目前,商住小区龙海路、东河路路网尚未改造完毕,在未确定严管措施期间,执法部门将根据现行的交通状况进行日常管理;待龙海路、东河路路网改造完成后,今后又作另行通告。
本通告自2019年8月5日开始实行。
特此通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