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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


日期:2019年06月05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南华县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领表时间及方式

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到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地址:南华县龙山路113号(县民政局一楼)。

四、受理申请时间、地点及单位

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2019年6月20日-12月31日期间到原安置单位提交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主管部门,其他情况的到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1份);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服务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06:00(周末或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78—7219466。




南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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