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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日期:2019年05月27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楚政通〔2018〕25号)和《南华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南政通〔2018〕26号)要求,将县级相关部门负责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划转范围: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并结合南华县工作实际,第一批将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侨办、县教育体育局共18个县级部门实施的126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实施(详见附件:南华县第一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目录)。

二、运行方式: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实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县行政审批局对此次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审批。

三、公告时限:公告期限为7天,从2019年5月27日—6月3日。公告期内,仍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次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公告期满后,原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办理审批,转入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

附件:南华县第一批划入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目录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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