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张建旺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浙江运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张建旺、男、汉族,1977年4月生,2019年12月11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张建旺在南华县野生菌小镇(野生菌展览交易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地进行模板安装过程中,在使用电锯切割木料时不慎被电锯切伤左手手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员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2585。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