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要求,铁腕整治煤炭行业,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加强对全县拟恢复生产、建设煤矿的盯守和巡查,落实“盯守”巡查责任,同时按照《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煤安发〔2021〕5号)要求,现将南华县拟恢复生产、建设煤矿盯守工作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煤矿盯守责任、
(一)每个拟恢复生产、建设煤矿必须由县级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领1至2名安检员实施“盯守”。
(二)长期停产整顿和拟关闭退出的煤矿,由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一矿一专班、一矿一方案”的要求盯守。
(三)盯守干部必须实行驻矿盯守和定期巡查等方式进行,具体盯守方式由盯守部门和乡镇确定。
(四)盯守干部的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必须在负责盯守的井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受理群众举报。
(五)盯守干部对盯守情况必须制定盯守日志和盯守巡查记录。
(六)盯守干部对未经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煤矿,一律不允许煤矿擅自打开井口入井作业或从事其他活动。
(七)经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检修的煤矿,盯守人员一律不允许煤矿进行任何采掘活动,违法组织生产。
二、盯守责任人
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由一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谢兆忠、一街乡安监办工作人员李海涛负责盯守;南华县永顺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野猪塘煤矿塘箐矿井、锅铲箐矿井由一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周致富、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代凤忠和一街乡安监办主任刘天虎负责盯守;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坡煤矿由龙川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张建明、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何丕福和龙川镇安监办工作人员向国琼负责盯守;观音坝煤矿由县发改局副局长马文平、县发改局四级主任科员夏瑞忠和龙川镇安监办主任张学东负责盯守。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