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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南华县(2021-2025)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听证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第4号)

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政办通〔2009〕21号)要求和《南华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2020年12月24日,我县组织召开了《南华县(2021-2025)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事项:《南华县(2021-2025)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草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2020年12月24日9:00—11:30,在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主持人: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曹勇。

听证发言人:南华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股股长刘德雄,

红土坡专卖管理所所长杨明高。

听证监察人:南华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建成。

(四)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听证会应到代表20人,实到20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县教育体育局代表1人,县融媒体中心代表1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1人,南华县卷烟零售户代表15人,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

(五)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1.由听证决策人宣布听证会场纪律,询问并核实听证参加人员的身份,核实完毕后宣布听证准备就绪;

2.主持人导语、主持人介绍听证记录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告诉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3.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并对听证会进行说明,宣布“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对南华县(2021-2025)烟草制品零售点实行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正式开始;

4.由南华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股股长刘德雄陈述《楚雄州南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听证稿)》的有关情况及法律依据;

5.由南华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股股长刘德雄陈述《楚雄州南华县(2021-2025)年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听证稿)》说明;

6.

(1)听证监察人就合理布局的有关事项进行陈述,提出有关证据,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

(2)听证代表就合理布局的有关事项进行陈述,提出有关证据,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

7.由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曹勇,专卖管理股股长刘德雄作最后陈述;

8.主持人确认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对南华县烟草专卖局的合理布局方案及规定还有无意见;

9.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据听证情况择日向社会公布《楚雄州南华县(2021-2025)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请参会代表及发言人核对无误后在听证笔录上签字或盖章。

二、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20位听证代表在会上提出了3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一是建议在受理许可证办理过程严格按照本方案(中小学周边限制规定距离规定)严执行,要重视未成年、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与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方便快捷、规范做好服务;三是简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程序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以上问题,听证决策发言人一一作了答复:针对“在以后做好方案的落实工作”的建议,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在下步的办证工作中将严格依照《方案》的布局规定,严格审核,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发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方案》的布局细则落到实处。三是针对“结合我县实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与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方便、快捷、规范、做好服务”的建议,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在下步工作将加强与市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中的衔接做到依法依规,方便快捷;针对“简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程序手续,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在符合办证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

附件:《南华县(2021-2025)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



楚雄州南华县烟草专卖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南华县(2021-2025)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优化卷烟零售店合理布局,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制定《南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南华县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南华县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停业和注销手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规划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依法依规原则;

(二) 便民服务原则;

(三) 市场导向原则;

(四) 分类施策原则;

(五) 尊重历史原则。

第四条 本《方案》所称特殊群体,是指残疾人(具有独立经营行为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军烈属、退役军人等。

第五条 本《方案》所称的间距,是指申请办证地点与其道路同侧左右烟草制品零售点之间距离,以安全行走可通行道路为测量基准,不考虑翻越护栏、横穿街道、绿化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通行距离。测量起始点为以商铺的两个中心点为测量基点;零售点间距测量时必须使用国家标准测量工具(皮尺、钢卷尺),测量时必须由申请人和两名以上专卖管理人员共同在场完成,并书面认可。

第六条 本《方案》所指的资金要求,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而依法制定。

第七条 本《方案》遵循《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楚雄州烟草专卖局关于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的实施意见》,按照动态调整、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逐步达到基本满足社会需要、卷烟零售户规范经营、市场秩序良好的目标。

第二章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规划目标

第八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申请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 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总体目标

南华县2019年年末共有常住户籍人口24.26万余人(公安户籍人口),目前共有有效持证卷烟零售户1321户,近5年来的卷烟销售量在0.8—0.95万箱左右。

在充分考虑县域社会、经济、人口、消费以及城镇规划等方面发展因素,结合当前许可证发放数量和卷烟销售情况,为保证卷烟经营户盈利水平,稳定卷烟市场价格,提升卷烟市场状态,全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总体规划如下:

(一)布局规划有效期:2021年1月——2025年12月。

(二)总体布局规划:总体规划卷烟零售户比例按全县常住户籍人口(2020年南华县总人口按县公安局常住户籍人数有24.26万人)的4.2‰—5.7‰左右进行布局,其中:龙川镇城网按照4.2‰—7.5‰左右、沙桥镇农网按照4.2‰—5.4‰左右、雨露乡按照4.2‰—5‰左右、五街镇按照4.8‰—5‰左右、一街乡按照4.5‰—5‰左右、罗武庄乡按照4.2‰—5‰左右、红土坡镇按照4.2‰—5.5‰左右、五顶山乡按照4.2‰—5.5‰左右、马街镇按照4.2‰—5.5‰左右、兔街镇按照4.2‰—5.5‰左右进行合理布局规划,全县城区、各乡、镇卷烟零售户发展规划原则上控制在上述范围内,特殊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根据全县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经营需求、商业网点、区域规划、政策支撑等因素,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尊重历史、受理在先、分类施策、逐步到位”的工作原则,规范卷烟零售户的经营行为和竞争行为,按照合理化布局依法依规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十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具体目标

(一) 龙川镇城区现有城镇人口2.98万人,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425个,龙川镇城网按照4.2‰—7.5‰左右比例进行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西云社区: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7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2.南秀社区: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15个,烟草制品零售点趋于饱和,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须间隔20米以上;

3.海子山社区: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26个,烟草制品零售点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4.龙泉社区: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206个,烟草制品零售点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5.斗山社区: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68个,烟草制品零售点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6.火星社区: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39个,烟草制品零售点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二) 龙川镇现有乡村人口5.5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154个,龙川镇农网按照4.2‰—5‰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红土门:红土门村、灵官桥社区、罗家屯村、白衣村、平山村、二街村、梅子树村、柿子树村、徐营村、上庄科村,烟草制品零售点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

2.岔河村:笪家屯社区、大谷堆、镇景村、羊草河村、斗华村、河洞村、云台山村、岔河村、石门村、车子塘村、上雨天村、大智阁村、蟠龙村为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自然村,属适度新增发展区域。

(三) 沙桥镇现有乡村人口3.55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182个,沙桥镇按照4.2‰—5.4‰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沙桥集镇、天申堂小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新建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鼓励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米左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四) 雨露乡现有乡村人口1.45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59个,雨露乡按照4.2‰—5‰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雨露集镇(雨露村委会)、铅厂村委会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新建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鼓励发展区域,(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五) 五街镇现有乡村人口1.93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90个,五街镇按照4.2‰—5‰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五街集镇、六把地、咪黑们、石板河村委会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新建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六) 一街乡现有乡村人口1.99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86个,一街乡按照4.2‰—5‰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一街集市、王湛庄、保马垮村委会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新建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米左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七) 罗武庄乡现有乡村人口1.25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49个,罗武庄乡按照4.2‰—5‰左右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罗武庄集市(树密鲊村委会)、阿脑村村委会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新建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八) 红土坡镇现有乡村人口1.36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64个,红土坡镇按照4.2‰—5.5‰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周学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红土坡集市(明么村)、大德朗、龙潭山、依黑么村委会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新建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米左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九) 五顶山乡现有乡村人口1.03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57个,五顶乡按照4.2‰—5.4‰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周学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五顶山集市(新村村委会)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米左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十) 马街镇现有乡村人口1.8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86个,马街镇按照4.2‰—5.5‰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周学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马街集市、龙街、缴板、威车、秀水塘、波罗村委会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新建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米左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十一) 兔街镇现有乡村人口1.44万人(城镇人口除外),现有烟草制品零售点69个,兔街镇按照4.2‰—5.5‰左右比例规划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幼儿园、中小周学边按规定距离办理)。具体布局如下:

1.兔街集市(兔街村)、寅街集市(普洒村)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

2.其余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常住人口100人以上)、新建集镇,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米左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3.常住人口超200人以上无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自然村落,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不受距离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十二) 龙川镇城网规划外涉及的老高坝工业园区、新开发街道、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农贸市场、新开发大中型商场、新开发大中型超市等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50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距离不受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龙川镇农网及其他乡镇规划外涉及的新建集镇、改扩建街道延长线、新建统建搬迁点等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50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适度发展区域(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第三章 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标准

第十一条 规划布局的标准(按老证老办法、新证新办法办理)

(一) 在立足当前、长远规划、循序渐进、逐步优化的原则下,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布局按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综合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布局标准以人口密度、住户户数、卷烟消费群体、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经营场所面积、客流量等设定烟草制品零售点比例,具体比例参照本方案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标准办理烟草制品零售点许可证。

1.全县城区、乡镇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按照现有零售户数量划分为四类规划区域:(1)烟草制品零售点分布密集,属限制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必须间隔30米以上(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2)烟草制品零售点趋于饱和,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米以上(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3)烟草制品零售点稀少的,属适度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与其他零售店直线距离间隔20米左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4)烟草制品零售点空缺的,属重点发展区域,新增零售店距离不受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2.营业面积及经营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只能在内部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3.城区全开放式居民小区内每200户设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面对街道、公路商店烟草制品零售点除外),居民小区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对面、左、右);村组按自然村设置,100人以上的设置按照《方案》第十条办理;

4.工业园区的设置按照《方案》第十条办理;

5.汽车站候车大厅内设烟草制品零售点不得超过1个;

6.政府招商引资建设的酒店(内置)、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不受合理布局间距的控制;

7.政府拆迁建筑的街道、场所、居民小区、道路、园区所涉及的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以政府公告为准),经营地址发生变化,需要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的零售户,重选经营地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办理,但零售店布局的直线距离间隔必须在20-50米(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二) 申请办理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具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 申请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应当有与住所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四) 某一区域内在本《方案》实施前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已经设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维持现状,将通过公平竞争、自然淘汰、违规淘汰等综合调控手段逐步调整优化。

第十二条 对部分现有零售点分布密集、处于完全饱和状态的路段按照总量控制要求,采取“限制发展、距离控制”的原则。

第十三条 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严格按照受理在先的原则,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四章 不予许可情形

第十四条 申请主体资格方面

(一)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 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三) 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四) 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 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六) 申请人为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或者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有外资成分并且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企业、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除外);

(七) 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第十五条 经营场所方面

(一) 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二) 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三) 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四) 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挥发类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造成烟草制品污染的。

第十六条 经营模式方面

(一) 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的;

(二) 通过电玩游戏机等方式开展以烟草制品为奖品的游戏活动的;

(三) 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的。

第十七条 特定区域

(一)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内部;

(二) 党政机关内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域内;

(三) 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而建的违规建筑场所;

(四) 经营场所即将拆迁或征用;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的情形。

第五章 特殊情形处置

第十八条 属于下列社会特殊群体

确因家庭生活困难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应给予政策扶持,在其首次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适当放宽准入条件,符合法定条件下,符合《方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办理(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1.残疾人;

2.军烈属;

3.退役军人;

4.建档立卡贫困户;

5.低保户。

第十九条 其他情况处置

(一) 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出入口周围一定距离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全州统一距离标准,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其出入口100米范围内;乡镇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其出入口50米范围内;村级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及其出入口30米范围内;均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统一测量规则:以申请人经营场所的正门边框为测量起点,以幼儿园、中小学供学生进出的校门(包括主校门、侧门、偏门等,不含专用消防通道)边框为测量终点,以安全行走可通行道路为测量基准,不考虑翻越护栏、横穿街道、绿化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通行距离。

(二) 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和中小学新建、改造等客观原因造成零售点经营地址变化或者不符合现行合理布局规划的规定,持证人在原发证机关辖区内重新选点申请办证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可优先办理(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三) 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服务时间在12小时/天以上的商场、超市、餐饮店、娱乐场所,可考虑放宽或不受间距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四) 省内拥有直营门店数30家以上且纳入省政府商务部门重点流通企业范围的连锁经营企业,可适当降低间距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

(五) 对自贸区、产业园区、特色小镇、文化旅游区等新兴经济区域,结合其商圈环境、通行条件和消费水平,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受限制(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除外)布局。

(六) 在商用楼宇内未形成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类的场所;住宅小区除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可不纳入合理布局规划的许可范围。

(七) 对于非便利店业态,且主要经营五金建材、建筑装潢、美容美发、按摩推拿、药妆医械、文化体育、音像制品、家电家具、通信器材、金融证券、仪器仪表、金银珠宝、修理修配、寄递配送、洗涤护理、服装制售、中介劳服、寄卖典当、汽车租赁、传真打印、机耕农具、汽车美容、照相馆、农畜养殖、床上用品、各类培训咨询机构等专业性较强,且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不纳入合理布局规划的许可范围。

(八) 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持证零售户,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必须考虑距离限制(和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店的距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县烟草专卖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方案》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确需增加或减少许可证数量的,应当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后再行决策。决策情况应当按程序上报州局,经同意后,才能做出调整。

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经听证、公告后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由楚雄州南华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南华县烟草专卖局各乡、镇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布局汇总表

乡、镇名称

现有零售户数(个)

现有人口(人)

现占比(‰)

规划类别

距离标准


龙川镇

579

84587

6.8

限制发展

详见附件2


沙桥镇

182

35459

5.1

限制发展

详见附件2


雨露白族乡

59

14532

4.1

适度发展

详见附件2


五街镇

90

19320

4.7

适度发展

详见附件2


一街乡

86

19924

4.3

适度发展

详见附件2


罗武乡

49

12497

3.9

适度发展

详见附件2


红土坡镇

64

13654

4.7

适度发展

详见附件2


五顶山乡

57

10265

5.6

限制发展

详见附件2


马街镇

86

18017

4.8

适度发展

详见附件2


兔街镇

69

14388

4.8

适度发展

详见附件2












































合计

1321

242643





附件二:

南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布局统计表

乡镇

序号

村(居委会)社区

现有零售网点(户)

现有人口数统计(人)(农业人口)

机关单位人口数(人)

人口总数(人)

规划网点(户)

距离标准

城区

龙川镇

1

西云社区

71

4338

1132

5470

适度发展

30米以上

2

南秀社区

15

2811

946

3757

适度发展

30米以上

3

海子山社区

26

1167

416

1583

适度发展

30米以上

4

龙泉社区

206

5333

2164

7497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5

火星社区

39

4319

2514

6833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6

斗山社区

68

4157

874

4671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1

红土门村

7

2257


225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

蟠龙村

3

2733


273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3

大智阁村

1

1661


166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4

灵官桥社区

15

3434


3434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5

上雨天村

0

898


898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6

车子塘村

4

2723


272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7

罗家屯村

7

3745


3745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8

石门村

0

1494


149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9

岔河村

3

1627


162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0

白衣村

9

2060


2060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1

平山村

10

4370


4370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2

云台山村

0

1021


102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3

河硐村

5

2920


2920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4

二街村

32

3158


3158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15

斗华村

1

1636


1636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6

羊草河村

0

1279


127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7

梅子树村

9

677


67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8

柿子树村

8

4613


461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9

徐营村

22

4022


4022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20

镇景村

3

1494


149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1

大谷堆

3

3219


321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2

上庄科村

10

2645


2645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23

笪家屯社区

2

1089


108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合计

579

76540


84586



附件二:

南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布局统计表

乡镇

序号

村(居)社区

现有零售网点(户)

现有人口数统计(人)(农业人口)

机关单位人口数(人)

人口总数(人)

规划网点(户)

距离标准

雨露乡

1

后甸村

2

1667


166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

雨露村

25

2807


2807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3

罗文村

3

1983


198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4

洒披武村

6

1842


184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5

铅厂村

13

2609


2609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6

镇模河村

7

2477


247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7

大村村

3

1147


114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小计

59

14532


14532



沙桥镇

1

索厂村

4

2719


271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

田心村

4

3506


3506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3

沙桥村

110

5271


5271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4

金竹林村

0

677


67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5

山场村

0

3047


304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6

小古山村

3

1569


156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7

大冲村

3

1874


187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8

向阳村

6

3470


3470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9

小河冲村

2

729


72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0

新华村

0

547


54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1

石星村

1

1356


1356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2

阿米期苴

1

981


98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3

米垭井村

0

1223


122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4

三河底村

4

1410


1410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5

石桥河村

4

1632


163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6

天申堂村

25

1737


1737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17

瓦黑井村

6

1274


127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8

于栖么村

7

1789


178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9

松树地村

2

648


648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小计

182

35459


35459



五街镇

1

大村坡

2

1091


109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

华双村

0

1488


1488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3

老厂村

2

906


906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4

六把地村

7

1166


1166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5

六皮郎村

0

1170


1170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6

马龙河村

1

861


86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7

芹菜塘村

4

2042


204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8

石板河村

6

1276


1276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9

五街村

22

2432


2432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10

玉可郎村

1

1189


118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1

大歇厂村

1

744


74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2

咪黑们村

11

1736


1736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13

迤黑地村

5

1301


130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4

中村村

28

1918


1918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小计

90

19320


19320



附件二:

南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布局统计表

乡镇

序号

村(居)社区

现有零售网点(户)

现有人口数统计(人)(农业人口)

机关单位人口数(人)

人口总数(人)

规划网点(户)

距离标准

一街乡

1

一街村

45

2424


2424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2

六把姑村

1

1371


137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3

保马垮村

10

2297


2297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4

坡头村

2

878


878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5

草甸发村

1

1122


112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6

密什么村

0

1351


135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7

田房村

0

1156


1156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8

王湛庄村

13

2318


2318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9

平掌村

2

1460


1460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0

咱租村

6

1997


199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1

团山村

6

2546


2546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2

大雪地村

0

1004


100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小计

86

19924


19924



罗武庄乡

1

阿脑村

6

1805


1805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

藏当村

4

3162


316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3

祭龙山村

0

1395


1395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4

三家村

2

1594


159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5

树密鲊村

32

1830


1830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6

羊成庄村

3

1951


195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7

羊歇地村

2

760


760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小计

49

12497


12497



红土坡镇

1

明么村

31

2193


2193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2

山尾村

1

949


94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3

罗纳里村

1

938


938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4

箸花村

3

1611


161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5

大德朗村

13

2017


2017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6

法朗村

0

1133


1133

适度发展

30米以上

7

起岔夸村

1

852


85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8

大旭宇村

1

1274


127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9

龙潭山村

5

1658


1658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0

依黑么村

8

1029


102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小计

64

13654


13654



附件二:

南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划布局统计表(附件二)



乡镇

序号

村(居)社区

现有零售网点(户)

现有人口数统计(人)(农业人口)

机关单位人口数(人)

人口总数(人)

规划网点(户)

距离标准

五顶山乡

1

牛丛村

3

1887


188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

力苴村

1

1352


135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3

鼠街村

5

1623


162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4

柳德村

1

1572


157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5

王家村

6

1961


196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6

新村村

41

1870


1870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小计

57

10265


10265




马街镇

1

唐家村

2

1734


173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

马街村

38

2179


2179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3

法空村

1

1283


128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4

龙街村

6

1507


150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5

缴板村

5

1002


100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6

沙坦朗村

5

1923


192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7

诸葛营村

1

1372


137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8

威车村

7

1404


1404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9

后山村

0

764


76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0

平掌孜村

4

1207


1207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1

官上村

2

1011


101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2

秀水塘村

8

1059


1059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13

波罗村

8

1572


1572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小计

87

18017


18017




兔街镇

1

半坡村

2

1075


1075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2

长梁子村

0

919


91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3

大古木村

1

1964


196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4

法乌村

2

1181


1181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5

干龙潭村

0

949


949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6

兔街村

33

2460


2460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7

小村村

1

1516


1516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8

小戈瓦村

1

528


528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9

小古木村

1

1243


1243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0

嘴孜村

2

1404


1404

适度发展

20米以上


11

普洒村

26

1150


1150

限制发展

30米以上


小计

69

14389


14389




上一条: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7号)
下一条:关于下达2020年动态管理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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