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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1)第8号


日期:2021年09月16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董学红等3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云南云冶中信塑木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员工董学红,男、1968年11月出生,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该员工在木塑造粒车间技改过程中,因排烟除尘管道掉落砸伤右后肩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南华县人民医院职工何文高,男、1969年3月出生,于2021年8月14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该职工在检查医院医技楼楼顶高水塔水池时不慎从高水塔摔下,造成左胸肋骨骨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员工欧阳建明,男、1971年10月出生,于2020年8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该员工在检查公交公司与南华县汽车客运站之间道闸发生故障原因时,道闸突然发生移动造成左手小指受伤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受伤人员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邮编:675200,联系电话:0878—7222585。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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