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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1年10月27日   作者:来源:县卫健局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全县广大市民:

根据国家的部署和省、州相关通知要求,2021年10月20日我县正式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第3剂)接种工作,为确保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原则

遵循“免费自愿、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后期接种人群及范围根据国家、省、州的安排进行调整。

三、接种对象及疫苗使用原则

全程接种2剂次新冠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例如:4月25日完成第2剂疫苗接种的可在10月25日进行第3剂的加强免疫接种)。

目前国家确定用于加强免疫的疫苗有中生北京生物、科兴中维、中生武汉生物的灭活疫苗,实施加强免疫(第3剂)接种时尽量使用同一厂家灭活疫苗完成2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厂家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厂家灭活疫苗完成2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2剂次灭活疫苗相同厂家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2剂次相同厂家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的情况下,可使用与第一剂次相同厂家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四、注意事项

1.接种现场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验码、“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禁出现人员扎堆、聚集。

2.接种前可通过“云南健康码”预约小程序进行网上预约或进行现场预约接种,以便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3.接种当天请穿着宽松衣服,接种现场严格落实扫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和管理。

4.接种完成后需按要求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接种当日请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和剧烈运动;注射部位请勿沾水并保持个人卫生;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已知过敏物,不饮酒尽量不吃辛辣、刺激性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接种后如有不适尽快前往就近医院诊治,并向接种点医生报告。

南华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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