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县财政分4批下达南华县2021年农业保险(种植业、畜牧业)保险费补贴资金552.78万元。其中:《南华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的通知》(南财金〔2021〕1号)下达中央资金277.53万元、《南华县财政局关于结算2020年度及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南财金〔2021〕5号)下达省级资金169.83万元、《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南财金〔2021〕7号)下达州级资金40.42万元、《南华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南财预〔2021〕1号)下达县级资金65万元。《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楚雄州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农通〔2020〕72号)。
2.种植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全县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的种粮农民、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
补贴范围: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
保险金额:
(1)水稻保险金额为600.00元/亩;
(2)玉米保险金额为500.00元/亩;
(3)马铃薯保险金额为600.00元/亩。
补贴标准:水稻保险费27.00元/亩、玉米保险费18.00元/亩、马铃薯保险费27.00元/亩,种植户承担保费的10%,财政补贴保费的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补贴25%、州级补贴7.5%、县级补贴17.5%;
申请程序、申请材料:一是村级审核。村(居)委会按规定收取农户自负保费时,要逐户填写《种植险承保清单》,及时完成审核汇总,由村(居)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保费及《种植险承保清单》按规定时限上报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二是乡镇审核。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在收到村(居)委会上报的《种植险承保清单》和保费后,保费及时存入乡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账户,资料由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会同乡镇财政所进行审核,并在乡镇进行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完整填写《种植业保险投保汇总表》并审核签章,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种植险承保清单》及《种植业保险投保汇总表》交服务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同时将保费采用转账方式交保险公司指定账户。
三是投保手续办理。投保工作中,服务保险公司要深入乡村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乡镇上交清单和保费后,要及时组织审核,分乡镇办理投保手续,出具保单。投保工作完成后,服务保险公司要及时将全县投保情况进行汇总,分别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和县财政局金融办。
咨询电话:种植业农药管理股0878-7221836。
受理单位: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2021年6月10日前。
3.养殖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参加农业保险的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公司等。
补贴范围:全县参加农业保险的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公司等。
补贴标准:能繁母猪60元/头,育肥猪32元/头。
申请程序:宣传政策性养殖业生猪(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政策→了解掌握生猪养殖场(户)养殖情况→掌握生猪养殖场(户)投保生猪情况→建立生猪养殖场(户)承保清单→向生猪殖场(户)收取自缴保费→生猪殖场(户)签字确认→建立以村委会为单位的生猪承保清单→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生猪承保汇总表→严格落实生猪承保层层签字审核把关程序(每张表要有相关人员签字,并亲签“情况属实”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生猪承保清单在村委会公示栏内公示→报送生猪保险承保清单、汇总表到人保财险南华县支公司办理手续→在滇农保理赔系统受理生猪理赔案件(统一服务热线电话95518)→提供符合要求的现场查勘及赔案资料→在村委会公示栏内公示受理理赔案件情况→兑现理赔资金→办结案件→存档备查。
申请材料:生猪(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场(户)养殖地点、佩戴耳标号码、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现场签字确认等。
咨询电话:畜牧兽医水产股0878-7211399,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电话
受理单位: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每年的3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
4.补贴结果
南华县2021年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保险费补贴中央省州县四级共下达补贴资金552.78万元,其中:结算2020年度资金缺口156.90294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5.877057万元,已于2021年9月15日拨入保险公司账户。2021年全县共投保水稻面积1.672569万亩、玉米面积7.406633万亩、马铃薯面积0.1603万亩、能繁母猪2.0242万头、育肥猪8.0962万头,财政应承担农业保险费补贴468.950492万元。
5.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南华县农业农村局0878-7222724。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