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巩固脱贫成果,提升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结合龙川镇基础设施现状,补齐脱贫攻坚短板,经镇政府组织对基础设施薄弱的西云、火星、海子山、斗山、龙泉、平山、南秀社区进行实地规划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复,下达扶贫资金700万元,实施了龙川镇2021年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项目经南华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15日(南政复【2021】68号文件)批复,设计路线总长23129米,按结合项目实施地点和实际建设情况,分为两个标段建设,其中:投资351万元,对西云、火星、海子山社区17个小组道路作为一标段建设,西云社区路线起点西河一组,路线止点西河二组,4个小组完成C25水泥混凝土路道硬化2237米,混凝土用量1950立方;火星社区路线起点火星村村口,路线止点张合屯上屯小组道路,10个小组完成7656米混凝土用量4849.07立方;海子山社区路线起点大秋树进村道路,路线止点下东山小组,3个小组完成C25水泥混凝土路道硬化3185米,混凝土用量2256立方,一标段三个社区的混凝土总量为9055.97立方。投资349万元对斗山、龙泉、平山、南秀社区22个小组道路作为二标段建设,斗山社区路线起点柳絮苑,路线止点海李小组,10个小组完成C25水泥混凝土路道硬化4710米及其他基础设施,混凝土用量4148.5立方;龙泉社区路线起点马一组,路线止点马呼屯二组,7个小组完成C25水泥混凝土路道硬化2237米及其他基础设施,混凝土用量1950立方;平山社区平山场地、平山一二组完成C25水泥混凝土路道硬化927米及其他基础设施,混凝土用量730.50;南秀社区路线起点龙川中学旁小河边道路,路线止点南秀社区一组,南秀社区3个小组完成C25水泥混凝土路道硬化1277米及其他基础设施,混凝土用量617.50立方。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元。
一、二标段项目于2021年7月15日进行开标,由南华宏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于2021年7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7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10月20日完成建设,其中:一标段合同总金额3512642.75元,二标段合同金额3486550.60元,项目完成后龙川镇人民政府于10月30日组织镇级验收。
项目投资及审计情况: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后,由龙川镇委托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计,一标段结算价为3512991.88元,审定价为3512991.88元;二标段结算价为3487746.07元,审定价为3487746.07元。
3、项目总体目标为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补齐村基础设施短板,通过项目的建设彻底解决了7个社区村小组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4、项目建筑工程单位设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其它人员配置到位。项目施工组织有力,按业主要求的程序进行施工,管理制度有保障,项目已按施工设计标准完成,农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本次绩效评价内容。主要是对项目任务完成、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综合效益和对象满意度。
2、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掌握“2021龙川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产业路配套设施项目”项目进展、资金使用、资金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评价的对象和范围。对2021龙川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产业路配套设施项目批复建设的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
4、评价的标准。一是计划标准,以预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标准,二是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三是其它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参照标准。
5、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评价标准和体系认真梳理,克观公正,不回避问题,根据工程实际开展情况,结合相关要求,评价标准是参照历史标准,评价的方法是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进行评价综合结论:该项目决策目标明确、项目申报批复各项手续完善,资金及时下达和拨付;项目管理到位资金监管严格、项目实施按批复计划开竣工,项目合同工期90天天,项目按计划完工,工程建设进度满意度达100%,效益指标已达到目标要求,群众满意度指标达到100%,资金已项目完工后及时全部拨付完毕,使用率100%,根据自评打分标准综合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优”。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完成了预期目标,项目已按合同工期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进行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为切实解决龙川镇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的村组道路通行难题,经村级申请,县级调研,龙川镇领导积极向上争取,批复实施了龙川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产业路配套设施项目,项目设计、实施等方面全面,切实解决了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项目决策正确。
2、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通过初步设计,评审程序争取,通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投标后实施。实施中由业主方监督实施。项目严格按实施方案施工,项目实施完毕后,由业主方、施工单位、涉及的村委会、村民小组的相关负责人参与验收结算。项目验收后送审审计单位进行项目及资金审计。
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完成后,共计完成道路建设,包括扩宽,共完成道路建设23129米。
4、项目效益分析。该项目受益西云、龙泉、斗山、南秀、平山、火星、海子山7个社区,受益13682户47713人。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当地的交通运输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巩固脱贫成效,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项目争取批复后,按照省、州项目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由龙川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实施,镇级委托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组织项目招标代理。在实施过程中由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严格工程质量管控,每项工序经过监理单位验收同意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业主方随时抽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管理情况,项目由镇扶贫办、镇农村公里管理所共同监管,资金统一由镇财政所监管使用。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区群众的大局意识需要加强,涉及项目占地协调工作还需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还需要加强。
龙川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