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警示广大人民群众“铭记历史,勿忘国耻”,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依法落实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制度,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县城规划区域范围内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09时18分至0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三、警报信号分类及鸣放周期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三种信号鸣放完成需15分钟。
(每种警钟间隔3分钟,3种警钟鸣放完成共需15分钟)
四、注意事项
请广大人民群众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商场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通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