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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奖补申报兑现的通知


日期:2025年04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附件1:

新增达限的文化娱乐业奖补申报要求

一、奖补资金申报表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入库当年营业收入

(万元)


申报资金


申报条件

1.2024年新申报为规模以上文化娱乐业;2.申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信用良好,纳入申报年度统计联网直报,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申请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报《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第三条:对新增达限的文化娱乐业,除争取省、州奖励政策外,分别每户给予一次性4万元奖励,支持县内企业扩销促产。

郑重承诺:

1.保证所填写的所有申报内容真实、完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漏报,所导致的一切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后果完全由我单位承担。

2.保证不存在多头申报、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其他套利活动,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3.2024年度无重大违法行为。

4.同意并接受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决定,如有异议,服从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最终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初审意见

经初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推荐申请

奖励。

股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经复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推荐申请奖励。

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终审意见

经终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给予奖补资

金万元。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申报资料清单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2024年联网直报系统截图。

(四)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申报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概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等证明。

附件2:

特色旅游商品研发设计补助申报要求

一、奖补资金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 民营企业( )

企业地址


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度是否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是( ) 否( )

申报单位2024年度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是( ) 否( )

(二)补助资金申请信息

申请补助旅游商品类别

旅游工艺品类() 旅游特色食品饮品类()旅游特色服饰类()

旅游陶瓷类()旅游竹木品类() 旅游纪念品类()

旅游生物资源类() 其他旅游伴手礼类()

申请补助旅游商品年度销售收入


申请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报《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第五条:对新开发具有南华特色文化元素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旅游特色商品的企业,除省州奖励外给予一次性研发设计5万元补助。

郑重承诺:

1.保证所填写的所有申报内容真实、完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漏报,所导致的一切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后果完全由我单位承担。

2.保证不存在多头申报、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其他套利活动,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3.2024年度无重大违法行为。

4.同意并接受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决定,如有异议,服从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最终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审核意见

初审意见

经初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新开发的具有南华特色文化元素且年销售收入万元以上,同意推荐申请奖励。

股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经复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推荐申请奖励。

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终审意见

经终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给予奖补资

金万元。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特色旅游商品研发设计补助资料清单

(一)必备资料

1.旅游商品企业资质

提供旅游商品企业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及所申报旅游商品类别所必需的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旅游商品企业诚信经营情况

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申报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概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等证明。

(二)评审资料

1.新开发旅游商品证明材料

(1)提供2024年以来新开发旅游商品的知识产权证书或相关研发设计证明材料。

(2)新开发的旅游商品首次上市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委托销售合同、商品出库清单等。

2.旅游商品特色说明材料

提供旅游商品特色说明材料,国家级、省级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

3.旅游商品年度销售收入情况

提供能准确合理反映2024年度内企业新开发的旅游商品年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材料、完税证明、账面收入总额、旅游商品销售明细、委托销售合同等。如证明材料无法区分新开发旅游商品年销售收入,则不予认定。

(三)重要说明

申报企业2024年度受到暂扣许可证件以上行政处罚、申报企业和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均不具备申报条件。

附件3:

入驻彝绣文化产业街区的彝绣企业(个体) 奖补申报要求

一、奖补资金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 民营企业( )

企业地址


申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度是否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是( ) 否( )

申报单位2024年度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是( ) 否( )

(二)奖励资金申请信息

申报条件

2024年1月1日以来入驻彝绣文化产业街区的彝绣企业及个体

申请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报《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第九条:依托至善彝绣馆打造彝绣文化产业街区,给予新增入驻街区的彝绣企业(个体)每户30%的房租补贴。

郑重承诺:

1.保证所填写的所有申报内容真实、完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漏报,所导致的一切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后果完全由我单位承担。

2.保证不存在多头申报、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其他套利活动,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3.2024年度无重大违法行为。

4.同意并接受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决定,如有异议,服从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最终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审核意见

初审意见

经初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推荐申请

奖励。

股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经复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推荐申请

奖励。

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终审意见

经终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给予奖补资金万元。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申报资料清单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房产证明或门店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四)门店所在位置及店内照片。

(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申报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概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等证明。

附件4:

招徕游客奖补申报要求

一、奖补资金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 民营企业( )

企业地址


申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度是否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是( ) 否( )

申报单位2024年度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是( ) 否( )

(二)奖励资金申请信息

招徕游客总数(人)


申请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报《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第十条:拓客引流,招徕游客。

郑重承诺:

1.保证所填写的所有申报内容真实、完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漏报,所导致的一切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后果完全由我单位承担。

2.保证不存在多头申报、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其他套利活动,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3.2024年度无重大违法行为。

4.同意并接受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决定,如有异议,服从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最终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审核意见

初审意见

经初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所申报的招徕游客人数人,同意推荐申请奖励。

股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经复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所申报的招徕人,同意推荐申请奖励。

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终审意见

经终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所申报的招徕人,同意给予招徕奖励”资金

万元。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申报资料清单

  1. 提供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 提供申报企业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提供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招徕游客数量证明。

    1.旅行社招徕省外入南华过夜游客数达2000人以上证明

    旅行社招徕省内外入南华过夜游客数量指旅行社2024年度招徕省内外(含境外)入南华过夜游客总数量。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信息系统录入团队信息、与组团社签订的团队确认件(包含组团社、地接社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团队信息、吃住行等委托事项等相关内容)或各旅行社与南华各酒店订单信息、结账清单、支付凭证或发票为核定依据。

    2.年引客入南华超过2万人次(含省内外一日游游客)证明

    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信息系统录入团队信息、与组团社签订的团队确认件(包含组团社、地接社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团队信息、吃住行等委托事项等相关内容)或组团清单及就餐支付凭证或发票(收费单据)为核定依据。

    3.引客入南华超过2万人次的酒店管理公司证明

    以入住酒店流水单及入住酒店发票(收费单据)复印件为核定依据。

    (五)申报企业2024年度未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证明。

    1.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下载的申报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2.提供申报企业2024年度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各州(市)旅行社“红黑榜”的“黑榜”名单、未被列入“省内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没有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没有为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录单购买保险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企业鲜章;

    3.特别说明:申报单位2024年度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均不具备申报条件。

    (六)承诺书。

    1.提供申报企业2024年度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申报企业及其所属的驻外营销机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企业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企业鲜章;

    2.提供申报企业2024年度未被列入各州(市)旅行社“红黑榜”的“黑榜”名单、未被列入“省内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企业鲜章;

    3提供申报企业2024年度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及没有为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录单购买保险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企业鲜章。

附件5:

A级景区、等级民宿、高品质酒店创建

奖补申报要求

一、奖补资金申报表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

事业单位( ) 其他( )(请注明)

申报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2024年度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是( ) 否( )

申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度是否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是( ) 否( )

(二)奖励资金申请信息

申请奖励资金类型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申请承诺

1.保证所填写的所有申报内容真实、完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虚报、漏报,所导致的一切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后果完全由我单位承担。

2.保证不存在多头申报、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其他套利活动,如违反承诺,愿意接受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3.2024年度无重大违法行为。

4.同意并接受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决定,如有异议,服从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最终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审核意见

初审意见

经初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推荐申请

奖励。

股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经复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推荐申请

奖励。

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终审意见

经终审,该单位符合《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措施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条件,同意给予奖补资金万元。

南华县文化和旅游局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申报资料清单

(一)必备资料

1.申报单位资质

提供申报单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申报单位诚信经营情况

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下载的申报单位《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等证明。

(二)评审资料

被上级正式评定(认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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