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成效,提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定位精度和主动安全水平,有效发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在监测预警、态势分析、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体系,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楚雄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换装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现将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防御系统终端设备换装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换装范围及原则
(一)换装范围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本次换装政策覆盖车籍地为云南省的以下车辆类型:
班线客车:包括一、二、三、四类班线客车
包车客车:包括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半挂牵引车
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强制报废日期早于2026年12月31日的相关营运车辆,暂不安排换装。
(二)换装原则
不增加经营者负担,设备及安装不收取经营主体任何费用,主防终端及安装费用统一由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保持现有服务体系不变,项目实施完毕后,原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继续承担服务对象的后期运维工作,服务费原则上只降不增。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终端全面加入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DMS驾驶员监控系统等扩展模块,提高车辆主动安全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
二、换装时间
运输企业车辆9月30日前完成换装,个体货运车辆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换装。
三、换装流程
(一)重点营运企业
南华县内符合条件的重点营运企业自行联系现使用动态监控设备服务商,由原服务商上门服务进行换装或选择有换装资质的服务商进行换装。
(二)个体货运经营者
1.自行联系原动态监控设备服务商到指定地点换装(前提是原动态监控服务商要具备换装资质),或选择其他有换装资质的服务商进行换装(见附件)。
2.在县外、州外经营的南华籍车辆,可就近就便在经营地联系有换装资质的设备服务商进行换装。
即日起,“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参加年度审验时,须完成终端设备更新方可办理,如未及时更新设备导致年审逾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878—7224540;楚雄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咨询电话:0878-7225157;南华县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878—7212113。
特此通告
附件:1.云南省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车载终端换装指引手册
2.楚雄州安装服务商明细表
南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