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的责分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安办〔2023〕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合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确保非煤矿山合法、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盗采矿产资源事件发生,现将南华县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情况予以公示。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下一条: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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