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楚人社发〔2018〕20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拓展金融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更好地实现全省、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8年7月1日起,全州统一确定全面停止使用第一代社会保障卡。届时,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停止无卡结算审批,要求所有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二代卡)看病就医。
2.2018年7月1日起,凡经人社部门发放的相关社会保险个人待遇(如: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失业救济金等),均通过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二代卡)的金融账户发放。
特此公告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