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展产业〔2013〕89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6号)文件要求,云南一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至7月完成拆除6万吨格法生产线设备。
2018年4月,南华县玻璃行业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验收,确认云南一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拆除6万吨格法玻璃生产线设备。
公示期为2018年4月19日至4月24日(5个工作日)对拆除6万吨格法玻璃生产线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经信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7222133
南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