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400556001000
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红土坡镇作为处于我国政府体系的最低层次的基层政府,直接面向社会基层,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本乡镇的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工作,具体为:一是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协四个放面全面履行职能。二是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三是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农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镇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红土坡镇党委
2.红土坡镇人大
3.红土坡镇财政所
4.红土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红土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红土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7.红土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红土坡镇水务服务中心
9.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红土坡镇政府
2.红土坡镇党委
3.红土坡镇人大
4.红土坡镇财政所
5.红土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红土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红土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8.红土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红土坡镇水务服务中心
10.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纳入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镇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砥砺奋进、跨越发展的攻坚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土坡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经济建设承压而上,乡村面貌日新月异,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真抓实干、勇毅前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礼社江低热河谷综合开发取得成效
累计投资1330万元建成占地16.75亩的礼社江农业产业服务园区,建成高标准河田2730亩,园区拥有保鲜仓储冷库8000m³、分拣包装车间厂房2300㎡、管理用房200㎡、工业辣椒烘干生产线1条、晾晒场地3000㎡,以及可容纳150人住宿、200人就餐的“幸福里”社区;园区涵盖了仓储物流中心、农产品加工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产业工人服务中心的功能,形成了集农产品分拣、冷藏、仓储、加工、物流、企业用工集散、工人生活服务为一体的农业产业服务保障链条。
流转3000余亩河田以季节性调整种植为基础,反季应季相结合,突出特色种植有工业辣椒、人参果、荷包豆、小番茄、紫甘蓝、西兰花、甘蔗等果蔬,切实做到流转河田时时耕种。
(二)农产品加工实现零的突破
成功推广工业辣椒种植1300多亩,亩产量1200公斤,按每公斤6元的收购价,总产值达936余万元,带动全镇6个村137户700余人通过种植工业辣椒实现增收。实行政府建厂房、企业投设备的模式投资280万元建成工业辣椒烘干厂,每日可烘烤20吨鲜辣椒,成功把农产品从田间搬到车间。
(三)村组道路硬化率大幅提高
通过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和交通领域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等,持续推进村组道路通硬化路工程。红土坡镇村组道路共计197条,445公里,涉及10个村委会106个小组。2023年底村组道路未硬化25条48.13公里。
2024年依托大德郎以工代赈项目完成村组道路硬化6条7.67公里、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硬化2条7.679公里、财政奖补资金完成村组道路硬化1条0.3公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硬化4条7.45公里。截至2024年11月底,全镇不通硬化路的村民小组已由2023年的26个减少至13个,村组公路硬化率达87.7%。
(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红土坡中心卫生院通过投资1130万元的项目建设,成为辐射山区6个乡镇的区域医疗中心,并于今年11月成功创建为国家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开设16个临床科室和5个医技科室,能开展除核磁共振以外的所有常规检查,以及一、二、三级手术。
截至今年11月底,累计门诊31533人次,比去年同期的24031人次增加7502人次,增长31.22%,累计住院1077人次,比去年翻了一番,服务人群已辐射到周边的五顶山乡、罗武庄乡、一街乡、马街镇以及楚雄市树苴乡、大理弥渡县德苴乡等。
(五)奖学助学力度持续加大
镇党委、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2024年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捐款、倡导企业捐助、争取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支持等形式,共筹集资金31万元,成立了红土坡镇捐资助学基金,对44名考取大学的学生、48名家庭困难的学生和16名义务教育阶段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助、资助,累计发放资金21.4万元。在全镇努力营造重视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32,359,971.64元。其中:结余财政拨款收入32,359,971.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06,610.67元,增长24.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06,610.67元,增长24.21%,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内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8,027.75元,增长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525,647.73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2,580.42元,占总支出的39.44%;项目支出19,093,067.31元,占总支出的60.5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54,393.87元,下降14.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6,643.76元,下降1.40%;项目支出减少5,077,750.11元,下降21.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32,580.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63,303.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9,277.34元,占基本支出的7.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93,067.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3,586.42元;国防支出30,000.00元;科学技术支出92,0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335.46元;卫生健康支出43,2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3,194,128.28;农林水支出10,598,013.15元;交通运输支出370,65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1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54.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1,94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9%。与上年相比增加3,798,582.92元,增长14.92%,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内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32,11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科技人才培训费、办公费等费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8,83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1,21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抚恤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8,52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84,12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0%。主要用于农村污水治理、林业草原生态恢复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3,00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2,867,23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农村公益事业、防汛、农田水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70,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道路交通隐患排查、维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村庄规划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2,1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2,1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自然及意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700.00元,决算为436,83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700.00元,决算为249,7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130.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27%,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决算为6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700.00元,支出决算为436,83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13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决算为6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差额为869.32元,为2024年公务用车保险费年初预算数为15000.00元,年末实际支出为14130.68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8435.17元,增长1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9,7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64.83元,下降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0.7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为一是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增加;二是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支出,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红土坡镇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县相关部门来我镇开展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9,277.34元,比上年增加130,666.64元,增长17.6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1,340,784.65元,其中,流动资产9,264,373.87元,固定资产8,065,110.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499,143.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4,340.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39,449.68元(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273,750.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6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249,700.00元、打印纸采购9,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30.68元(公务用车保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750.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南华县红土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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