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属各办、队、中心,各村委会:
根据《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乡镇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南政办通〔2024〕9 号)文件要求,经梳理,动态调整后雨露白族乡行政职权共计8类228项,其中:法定职权数共108项(省级82项、州级26项),赋权事项数共122项(赋权事项与法定职权重复2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自然灾害救助金给付”事项进行归并)。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716项,“追责情形”共计2396项。经乡人民政府研究讨论通过,现将《南华县雨露白族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如下。
附件:《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
南华县雨露白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