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机构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民中路北侧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1-2楼
联系电话:0878-7213613
传真号码:0878-7213613
邮政编码:675200
电子邮箱:673466255@qq.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领导简介、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2.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的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监测信息。
3.《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nh.gov.cn/)。
2.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办公室查阅,查询地址:南华县龙川镇民中路北侧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3楼302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机构: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878-7221121。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