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南华县公务中心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1 |
周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柿子树村民委员会周家村民小组 |
532324101227JC00463F00010001 |
宗地面积:251.1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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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130.4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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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柿子树村民委员会周家村民小组 |
532324101227JC01130F00010001 |
宗地面积:251.10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130.4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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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张文进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罗家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家湾村二组 |
532324101207JC00467F00010001 |
宗地面积:120.00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269.36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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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之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罗家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家湾村二组 |
532324101207JC00081F00010001 |
宗地面积:204.26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209.1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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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之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罗家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家湾村二组 |
532324101207JC01096F00010001 |
宗地面积:224.69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147.47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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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张之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罗家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家湾村二组 |
532324101207JC01095F00010001 |
宗地面积:179.60 |
农村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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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111.28 |
住宅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