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南华县公务中心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0878-7226769。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1 | 龚永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红土坡镇龙潭山村委会龙潭山下队小组 | 532324106205JC00045F00010001 | 宗地面积: 230.00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149.43 | 住宅 | ||||||
2 | 李国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红土坡镇龙潭山村委会龙潭山二队小组 | 532324106205JC00668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00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195.74 | 住宅 | ||||||
3 | 杨福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龙川镇蟠龙村委会罗么曲小组 | 532324101216JC05001F00010001 | 宗地面积:200.00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200.84 | 住宅 | ||||||
4 | 李之贵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华县沙桥镇小河冲村委会三角冲村 | 532324102210JC05001F00010001 | 宗地面积:119.11 | 农村宅基地 | |
房屋建筑面积:186.40 | 住宅 |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