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19)不动产权第00010593号
杨开菊
卞啟会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32324101206GB00009F00030007
南华县龙川镇湖畔佳苑(一期)3幢
遗失补办
登记机构: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