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 南华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不动产登记 >> 正文
索  引  号:nhxzyj/2025-0017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著录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11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30日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1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与龙坪北路交叉口东北60米,南华县公务中心大楼西侧。

联系方式:0878-722676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刘晓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南华县龙川镇商住小区自建房

南华县瑞特国际龙湖华庭二阶段商品住房

南华县瑞特国际龙湖华庭二阶段商品车库

南国用(2007)字第0339号,房权证南房字第08945号

南国用(2016)第0481号,房权证南房字第15199号

南国用(2015)第0716号,房权证南房字第15001号

段嘉华、段雅琴

公告单位:南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