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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5-0011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著录日期:2025年06月19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2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生效日期:2025年06月19日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2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李 屹、朱必兰、周海萍、李华萍、李云琴、李忠武、鲁华平、杨宏兰、杨晓军、周 琼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点搬迁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已转为建议,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你们所提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根据省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调查核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全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动员会议,经组织各乡镇排查动员、调查核查,结合风险普查、精细化调查成果,锁定全县避险搬迁对象,县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专家逐点逐户筛查、核实,编制完成南华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查。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经过省委书记王宁、省长王予波的积极争取,中央决定按照每户7万元标准,支持云南22992户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项目迁,同时省级配套每户7万元补助,其中我县通过国家审查2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163户722人避险搬迁安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的审定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云南独有的政策支持,也是省委、省政府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顶层设计,政策非常难得和宝贵。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通过国家审查避险搬迁2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163户722人搬迁安置,并同步推进2025年汛期突发地质灾害21户84人避险搬迁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南华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化安置3种方式搬迁安置,补助资金按每户21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其中:中央资金7万元、省级资金7万元、州级资金3.5万元、县级资金3.5万元。目前,全县按照“建成一批、搬迁入住一批,有序组织春节前完成搬迁入住”目标全力推进避险搬迁工作落实,你们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

再次感谢你们对南华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华鹏 0878—722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