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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zyj/2025-0011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著录日期:2025年08月28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关于对南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 的答复 生效日期:2025年08月28日

关于对南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2号提案 的答复



段加权、李艾霖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流出整改后管理和保护的提案(82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流出整改后管理和保护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实施一系列硬措施,守住了耕地红线,初步遏制了耕地总量持续下滑趋势。为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积极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氛围。制定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深入各乡镇开展“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专题辅导”,发放政策解读资料1000余本;在南华县干部大讲堂开展题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专题讲座,全县400余名县、乡、村领导干部参加,向广大基层干部职工深入讲解耕地保护重要意义和政策业务;在公路沿线、田间地头、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张贴悬挂耕地保护宣传标语,利用“户长会”“乡村大喇叭”、七彩云端、微信群等渠道立体化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新要求、新举措、新亮点和正反典型案例宣传;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严禁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的通告》《致全县父老乡亲的一封信》等,通过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氛围,把依法依规用地、加强耕地保护有关政策法规讲深讲透,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入人心。二是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五项机制”,始终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责任,以按月调度、按季汇总、半年督导等形式深入乡镇,在一线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导整改,逐步减少乱占耕地情形。把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抓手,认真梳理未完成整改问题清单,精准施策整改,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销号,2018—2024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完成率达82.59%。在沙桥镇、五街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整镇推进工作试点,扎实推进问题整治整改,按时完成2020年7月3日以来发现29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销号。到2024年底全县违法占耕问责面积降至12.11亩,占耕问责比例降至2%,严格控制在问责标准线以下,无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三是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将实施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项目作为有效补充耕地、保障建设用地指标的主要途径和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抓手,以谋划一批、审查一批、开工一批、入库一批的方式分年度、分阶段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已实施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6个,共实现入库耕地数量指标2024.50亩、水田规模指标2533.92亩、粮食产能指标135.18万公斤。四是严格执行土地撂荒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五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组织技术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在广泛收集、深入调查样点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方案要求和方法,结合实际开展南华县林地、园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为林地等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行为提供参考,并为其租赁、转让、转租等流转行为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价格。认真落实《云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和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明确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需要办理行政审批。同时以土地流转为依托,先后成立的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弥补了小农生产经营的缺陷,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现代化经营的种植、养殖,鼓励和支持它们进入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领域,与广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感谢你们对南华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华鹏 0878—722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