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部门目录 >> 南华县财政局
索  引  号:nhxczj-/2022-0210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教〔2021〕61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21〕61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教〔2021〕61号)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1〕92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10.8万元。此款列入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02.助学金”,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0308.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楚雄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转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楚财教〔2019〕142号)精神,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全部用于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资助,请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5号)要求,认真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资金不得流入涉黑企业及个人。

附件:1.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下达表及绩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