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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hxczj-/2022-0210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关:南华县财政局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南财教〔2021〕110号 主  题  词: 标      题: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补助的通知(南财教〔2021〕110号) 生效日期:

南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补助的通知(南财教〔2021〕110号)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1〕122号),现将2021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5.62万元下达给你们,支持 继续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新建改扩建校舍以及校园安防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202.小学教育”,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一)”,部门经济分类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8月,楚财教〔2021〕100号下达了省级补助资金48.53万元和州级补助资金6.27万元。本次下达2021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省级补助资金5.62万元。本次资金下达后,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中央、省级和州级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毕。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及时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出现资金缺口。县人民政府要扛牢主体责任,必须将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在将此款资金及时下到项目学校和项目的同时,要严格按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因地制宜加大投入,确保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同步分解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及时组织对计划实施项目的评估验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项目学校要按照项目资金县级兜底的原则和要求,加强项目预算,节约控制成本,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严禁超标准和豪华建设,防止出现资金缺口。省教育厅、州教育体育局和州财政局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挪用、虚报、挤占、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收文后、请项目单位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支出进度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工程管理,有效推进项目进度。请县教育体育部门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推进项目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项目内容,特别是用于校园安全的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资金不得少于下达资金的45%,务必严格按照2021年末各校园安防必须完全实现“四个100%”的目标加紧实施。执行中要求调整规划的,将相应扣减该地区调整或变更的资金支持额度。此项资金下达后,县教育体育部门相关建设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工程进度从2021年11月起纳入云南省办学条件管理系统按月填报进度情况,直至项目完工,项目实施绩效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测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项目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推进项目进度,早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资金下达表

2.2021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资金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南华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附件1+附件2:2021年第二批长效机制省级资金下达表 +绩效目标 (2).xls